发挥妇联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2019-11-16 14:25 作者:邱祖凤 来源:安康市妇联 字体大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从13个方面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通过13个“坚持和完善”,全面部署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决定》指出“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民团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妇联组织作为联系党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更要发挥其教育引导、联系服务、依法维权的特殊职能,通过提升妇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广大妇女的综合素质,努力在社会治理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政治引领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工作提出的"三性”去“四化"中将“增强政治性”放在第一位,面对新形势下妇女思想多元化,意识形态复杂化,做好妇女的政治引领是尤为重要,妇女的政治素质关系到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关系到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力量。因此,妇联组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把对妇女的政治思想引领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新媒体、座谈会、培训会等方式,将全体妇女的思想认识引导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真正理解和把握“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的深刻内涵以及一系列的重大决策部署。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近年来,市妇联将现代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有机结合,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一线“三八红旗手”、“驻村第一女书记”、“脱贫致富自强标兵”、新社区工厂“最美女工”、《清河村的“亲和事” 》、《产业兴百姓富》等先进典型,使广大妇女群体通过一件件实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了解和理解党的民生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从内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和意志。我们坚信,只要妇女这支庞大的队伍理想信念不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坚如磐石,也必将有力地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家风教育传美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肩负着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决定》要求“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妇女和妇女工作者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家风家教具有“春雨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近三年来,市妇联在践行市委倡导的新民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与有关部门一起在全市挖掘“好家风”,将100多个好家风故事编印成册向各个家庭广泛宣传,其中“汉阴沈氏”、“白河黄氏”、“岚皋杜氏”被中纪委充分肯定,通过中纪委网站向全国推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评选活动,相继评选出的“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最美家庭”等一批先进典型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荣获全国“文明家庭”的王玉秀家庭还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她的家风故事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广为流传,有效地激活了社会正能量。去年和今年“六一”期间市妇联举办的“知家乡、爱家乡、建家乡”和“我的家风故事”征文和演讲赛活动,引导青少年做家风家教的传承者。今年“三八”节期间举办的“传承好家风、建设新民风” 旗袍才艺展活动,更是全市家庭接受家风教育的一道精神大餐。投资70多万元正在建设中的安康市家风馆,为广大市民进行家风教育提供了良好的阵地。近几年,我市刑事治安案件下降、社会矛盾减少,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与我市良好的家风是分不开的。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和最小细胞,市妇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组织各级妇联把《决定》中提出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联合有关部门办好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作用,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引导每一个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自觉践行“诚、孝、俭、勤、和”新民风,为社会治理提供基础基层保障。

依法维权促和谐。《决定》指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国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新中国诞生后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随后相继出台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专项法律法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均有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在法规的指导下,我市妇女充分享有了政治、经济、社会、健康等方面的权益,据统计,我市各县(区)、直单位女干部在领导班子中占比达到20%以上,全市镇办领导班子女干部占比达到7.68%以上,全市村“两委” 女性委员、党支部女书记或女村主任配备达到了100%,名列全省第二名。在党的政策指引下,全市农村妇女苦干实干,涌现出了“妇”字号农业园区22个、巾帼创业就业基地60个,九县区成立了“女企业家协会或女子创业协会”,有1000余名女能人或女企业家加入协会组织,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国家会治理中很好地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多年的封建思想影响,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男女有别的农耕社会性别观念,出现了在土地确权中妇女受到歧视、离婚案中妇女财产得不到保护、农村家庭暴力时有发生、企业中育龄妇女就业受到歧视等等,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切实保证妇女的合法权益,市妇联2017年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家庭暴力报警中心”,与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中心”,联合市检察院、市法院等九部门出台了《反对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和《留守妇女关爱机制》,建立了“两癌”妇女专项救助资金,专设了维权机构配置了专职人员,市县机关单位妇联定期组织妇女“两癌”筛查。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2017年,市妇联维权工作受到全国妇联的表彰和奖励,今年,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助力脱贫攻坚培训会在我市召开。为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今后市妇联将在提高妇联干部能力提升上下功夫,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培训,练好维权的“内功”;重视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络,督促侵权案件快办快结;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发现妇女的需求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将妇女投诉的问题列为妇联依法治理的重点;充分发挥女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搞好调查研究,通过提案和建议的方式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妇女儿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有关公共政策出台,创造良好的妇女成长成才干事创业的环境,发挥妇女人才资源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