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庭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2009-12-16 09:27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和谐家庭是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家庭模式,是民主平等,学习求知,创业致富,道德高尚,环保节约的家庭追求。和谐家庭的目标是:夫妻恩爱,亲子和谐,孝敬长辈,邻里和睦,管理民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家庭,从微观上讲,是为了提高每个家庭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从宏观上看,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按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要求,我们近期在全县范围内选择部分乡镇10个村民小组采取问卷调查方法和对相关部门进行个别走访座谈的方式,对近年来和谐家庭建设的基本现状,影响和谐家庭的主要因素进行了调查了解,对今后和谐家庭建设提出了一些对策及建议。
    一、和谐家庭建设的基本现状
    2006年以来,我县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旬阳的要求,按照“遵纪守法、扶正驱邪;美化环境、讲究卫生;诚实守信、邻里团结;尊老爱幼、家庭和谐;落实国策、少生优育;勤奋学习、提高素质”的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截止2008年底,全县命名授牌“平安和谐家庭”107129户,占总户82.18%。通过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和谐,倡扬了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优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对于营造整洁舒适、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构筑诚信友爱、平等互助、融洽相处的人际关系,建设公平正义、文明和谐的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倡导美德、崇尚文明、追求和谐成为广大家庭的主旋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空前活跃,价值取向出现了多样化,家庭成员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多样性;社会生活、生产方式的变化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等等给家庭领域带来了一些冲击和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在:
    1、婚姻稳定性下降。一是表现在离婚数量逐年上升。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数据显示,06、07、08年分别为162、226、249例;从法院民事案件数据显示,06、07、08年离婚案分别为149、210、257例。离婚虽然是追求婚姻质量的一种体现,但因离婚给家庭带来的影响是弊大于利,尤其是对子女成长不利。二是表现在夫妻间不和谐现象呈增加趋势。 从司法部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数据显示,06、07、08年分别为320、322、405例,从妇联近年来信访接待数据看,夫妻间不和谐引起上访的占上访总数60%以上。
    2、家庭暴力令人担忧。一是表现在热暴力,有的家庭成员之间激烈的对他人身体造成身心伤害,近年来,因家庭暴力110接警逐渐显示 ,妇联信访接待案件中家庭暴力信访件居多,有的因家庭暴力致残,甚至走向犯罪;二是冷暴力,部分家庭成员之间长期采用冷漠态度,造成对家人精神伤害,直接影响家庭和谐。三是部分家庭有冷热暴力倾向,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影响,不愿公开暴露,严重存在着潜在的危险性,更加影响家庭和谐。据在县医院的调查,近几年来,我县每年都有30多例服毒病人,且95%以上为婚姻家庭纠纷。
    3、家庭生活方式不健康。有的家庭过分追求金钱、名誉,有的家庭缺少交流沟通感情淡化;有的缺乏家庭责任感;有的沉迷于麻将赌博或网络游戏;有的长期养成不良的生活习惯。从调查结果看,960个家庭中,不同程度存在生活方式不健康的占20.4%,其中:有赌博行为的31户,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沟通感情淡化的63户,缺乏家庭责任感的18户,环保意识差的51户,生活习惯不良33户。
    4、流动人员家庭问题不容忽视。一是表现在外出务工者,视野开阔了,手上有钱了,就见异思迁感情转移,出现同居、遗弃等违法现象;二是表现在一方长期外出打工,一方在家独守空房,因缺劳相互帮工,日久生情,从对10个村民小组960个家庭调查中,因外出务工引起夫妻感情转移的31例,虽只占调查家庭中的3.2%,但这些都对正常婚姻家庭造成较大的威胁。
    5、未成年人品行习惯不良。一些家庭的未成年人在品德、行为习惯方面表现出任性、自私、性格孤僻、粗暴、自大、缺乏爱心、生活挥霍、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从调查数据看,960个家庭中46个家庭存在子女有不良习惯,有1名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造成家庭不和谐。
    6、赡养老人矛盾突出。尤其在农村一些家庭因赡养老人引起的家庭纠纷,主要表现在:一是兄弟妯娌间相互推诿、扯皮;二是夫妻间相互指责、抱怨;三是与老人间存在代沟,相互不理解。普遍认为老人的生活状况远不如子女,一部分老人停留在解决温饱的层面上,老人的就医、住房、文化、健康保障无法顺应时代需求。960个家庭中,有53个家庭因赡养老人矛盾突出。
    7、两性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家庭重男轻女,不注重送女孩上学,歧视甚至遗弃女婴(仅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每年都在10人以上),有的夫妻地位不平等,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男主外、女主内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因女性受经济收入状况影响也造成夫妻关系不平等。调查中,960个家庭中不同程度存在两性不平等现象的占12.2%,其中:重男轻女意识的71户,夫妻间不尊重女性的22例,女性因经济收入低影响不平等的24户。
    8、因经济收入造成不和谐。部分家庭因病致贫,甚至因其它因素致贫造成生活窘迫,面临生存压力大,家庭成员之间情绪、情感不和谐。另一部分家庭夫妻一方特别是因男方收入高,出现婚外恋、养情人,造成家庭不和,甚至离婚。调查显示,960个家庭中,因病致贫得不到保障35户,因其它原因导致家庭(或家庭一方)贫困产生不和44户。
    9、因邻里等社会各方因素影响家庭不和谐,调查的960户中因邻里矛盾等因素影响家庭和谐的51户,占5.3%。
    二、存在不和谐因素的主要原因
    不和谐因素存在直接影响了家庭成员的成长和发展,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从主观上分析其原因主要有:
    1、夫妻间基本素质差异大。有的夫妻爱好不同,性格差异大;有的夫妻地位和收入差异大,弱势方形成危机,造成关系紧张;有的受的教育程度不同,文化与处事能力差异,导致关系不和谐。调查中960户中,有19.2%的存在夫妻间基本素质差异大的问题,其中:夫妻性格不和55户,爱好不同的40户,地位和收入差异的45户,文化与处理能力差异的44户。
    2、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溢生蔓延,严重侵蚀着人们的思想,过分的追求金钱、名利贪图享乐;有的无视道德和法律,遗弃老、弱、病、残家庭成员;有的道德行为失范、婚外恋、养情人;有的只看重自身价值的实现,对婚姻家庭老人不负责任。
    3、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人不学法,缺少法律知识,有的认为打老婆孩子是家务事不犯法;有的家庭成员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怕丑,不愿寻求法律帮助;有的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有的家长没有意识到教育孩子学法守法。调查显示,960个家庭中,有11.9%的家庭中不同程度存在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其中:有43户中存在认为打家庭成员不犯法;44位女性受暴后不懂得或不愿意寻求法律帮助;有27个家庭中不重视教育子女学法。
    4、子女教育失当。一些家庭文化环境不好,有的家长疏于家庭教育,有爱无教,或者过于溺爱,造成子女性格自私,生活挥霍;有的重智轻德,只重视孩子学习成绩;有的教育方法不当,粗暴施教,甚至缺少对孩子的关爱教养;有的外出打工,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孩子,忽视子女教育;有的单亲家庭再婚家庭造成孩子亲情缺失,使孩子性格孤僻,情绪反常,心里失衡;有的父母自身行为不良,品行不端,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在960个家庭中占16.5%家庭中存在有教育子女失当的问题,其中:有爱无教的31户,缺少关爱的16户,重智轻德的54户,粗暴施教的35户,单亲家庭亲情缺失10户,父母自身行为失范影响子女的12户。
    5、心理健康缺失。部分人存在心理和谐问题,有的因受社会负面影响,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有的不能承受困难和挫折;也有的人受环境影响性格偏执,脾气暴躁。调查960户中11.5%的户不同程度存在心理健康缺失问题,其中:有33户家庭成员中存在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有39户家庭成员中不能承受困难和挫折,有38户家庭成员中存在性格偏执,脾气暴躁。
    6、传统性别歧视影响。一些受地域、家族、家庭传统的男尊女卑残留影响,导致男女两性人格上不得平等,部分农村妇女生育女孩在家中地位低下,甚至受虐待,加之部分妇女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在家中的地位也不能与丈夫平等。在调查的960户中,有10.5%的户不同程度存在性别歧视问题,其中:有传统男尊女卑思想的43户,女性无固定收入影响平等的49户,生女孩母亲受歧视的9户。
    7、贫困救助保障有限。虽有城乡最低生活、合疗等保障,但调查的960户中仍有33户,占3.4%户中因重大疾病和其它贫困原因生活仍然非常艰难。
    三、和谐家庭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家庭问题是关系到家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核心问题。怎样做到家庭和谐呢?这是很大很难的课题,但有两个关系要把握准,从上下关系来说,就是尊老爱幼,父母慈儿女孝;从左右关系来讲,就是夫妻恩爱,亲朋互助。针对当前和谐家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1、要高度重视和谐家庭建设工作。构建和谐家庭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和谐家庭建设放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中统筹谋划,积极为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工作创造条件、提供资源、搭建平台。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协调社会各种力量,沟通社会各方面关系,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2、要进一步加大和谐家庭建设宣传力度,把握“一个目标,两个理念”。即:将婚姻进行到底的目标和经营家庭和长期培养感情两个理念。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发挥优势,广泛宣传和谐家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和谐家庭理念,宣传各类和谐家庭典型,弘扬和谐家庭主旋律,倡导树立良好的家庭道德风尚,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和谐家庭的局面,推动形成全民创建和谐家庭的热潮。
    3、要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继续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宣传教育,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4、要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有助于和谐家庭构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尽量减少家庭暴力等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5、要树立良好的家庭道德风尚。继续大力实施家庭文明工程。妇联组织要注重发挥在家庭领域开展工作的独特优势,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整合各种家庭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把“平安家庭”、 “学习型家庭”、“双合格家庭”、 “美德在农家”、 “廉洁家庭”、 “节约型家庭” 、 “绿色家庭”等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种特色创建活动整合起来,作为构建和谐家庭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家庭成员的自觉参与程度,使他们在参与中受到教育。
    6、要继续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社会协调体系、服务指导体系,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7、要着力提高妇女参与发展的综合素质。各级妇联组织应结合政府相关培训工程,依托社会教育资源和妇女教育培训阵地,加强对妇女的培训,不断提高女性的综合素质,提高她们参与发展的能力,使她们更好地参与社会事务,在经济上自主,赢得社会和家庭的尊重,并且以自身的文明进步来带动家庭的和谐稳定。
    8、要进一步健全基层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落实贫困家庭救助政策。继续加强信访网络、乡镇社区维权站、家庭暴力报警点和法律援助站的建设,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收集反馈渠道,帮助群众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9、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鼓励建立一些心理咨询、家庭问题咨询机构,向家庭成员提供心理调节和危机介入服务,促进人们心理和谐健康,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减少各种家庭冲突的产生,避免矛盾问题激化。
    10、要开展家庭问题调查和研究。妇联、民政、法院等部门要针对新时期家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和谐家庭创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以不断增强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旬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田丽萍
旬阳县妇联主席 陈  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