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看望慰问受家暴妇女

2020-01-03 15:40 作者:石小花 来源:安康市妇联 字体大小:【

近日,家住汉滨区城区某小区的余女士因遭受丈夫陈某家暴,给安广台打电话反映并寻求帮助,市妇联维权科工作人员当即进行热线联线为受家暴妇女提供维权服务。

案件回放:余女士与丈夫陈某育有两个孩子,女儿15岁,儿子13岁。因夫妻两人长期缺乏沟通,加之近期在经济、房产问题上有了争执,出现了家暴行为。12月25日晚11时,余女士被反锁在门外,经她多次敲门开门后两人发生了争执,余女士遭到了陈某的严重家暴,令余女士不堪忍受,在旁无力劝阻的一双儿女目睹了这一幕,受到极大的惊吓。

联线结束后,市妇联维权中心工作人员来到余女士家中对她进行了看望慰问。详细了解她们家庭目前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仔细询问她和家人的身体、生活情况。鼓励她要振奋精神、勇敢面对,克服困难、好好生活。针对余女士目前情况,市妇联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市“红雨伞”庇护中心可以为其提供临时救助和庇护;市妇联维权中心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同时也可以安排市妇联心理健康专家团的志愿者上门为其及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市妇联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还为余女士送去了一本《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选编》,希望余女士加强学习,勇敢的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妇联组织作为妇女群众的娘家人,会切实为受害妇女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服务。与此同时,市妇联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还与余女士丈夫陈某取得联系,对他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使其认识到家暴行为的严重性,并表示将改正错误,珍惜家庭。

以案释法: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1)明确告诉施暴者,你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尤其对第一次施暴行为要坚决说不!你的一次隐忍会带来日后无限次的暴力侵害;

(2)施暴者和受暴者可一同寻求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进行辅导;

(3)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如情节轻微,可向亲友、邻居、社区、村(居)委会、妇联、双方所在单位反映、求助;

(4)情节严重的,应尽量设法减少对自己的伤害,尤其要先保全生命,并择机及时离开并拨打110报警、求助;

(5) 如果情况紧急,需要与施暴者隔离的,可到亲友家暂避,或到当地的家庭暴力庇护所、救助机构暂住;

(6)如果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证,可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施暴,或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7)妥善保存家庭暴力证据。伤情鉴定报告,施暴者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等,均可作为证据保留。受害人可及时给伤痕拍照、录像留下证据;

(8)经过努力,施暴者仍不改恶习,离婚不失为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明智选择。离婚时,可要求家庭暴力损害赔偿;

(9) 对于情节恶劣、构成轻伤以上,或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有充分证据的,可向法院起诉,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