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妇联系统维权机制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009-08-25 11:05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1997年,在全市建立妇联法院联手维权机制,形成了“市有中心县有站,乡镇设点村挂箱,妇儿苦衷有处诉,合法权益得保障”的维权工作网络。
  2006年,在全市妇联系统推行依法维权“五制度”,形成上下连动的妇联信访维权工作新机制。“五制度”即妇联主席接待日制度、维权工作走访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责任主体落实制度、目标考核制度。
2008年,在全市建立妇联司法联手维权机制。全市10个县区司法局与县妇联在176个乡镇司法所挂牌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信访接待站,由各乡镇司法员、妇联干部承担维权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日常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个案协调、司法调解、纠纷调处等工作,形成了“妇联司法齐抓共管,源头维权诉求畅通”的维权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各信访接待站共接访妇女580人次,共为妇女儿童调处纠纷400件次。为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站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市妇联与市司法局又联合发文,在全市乡镇妇女信访接待站实行信访接待“五制度”。即:点名接访制。为给广大农村妇女提供便捷优质维权服务,在接待信访工作中可根据来访妇女群众的要求自由选择接访人员,投诉调解站工作人员要及时帮助来访人联系选择的接访人员,做好记录,根据处理结果适时进行回访。领导接访制。各信访接待站设立领导信访接待日,由乡镇主管妇联和司法工作的领导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信访件进行协调解决,接访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办有回声、走有送声,使弱势妇女儿童权益真正得到保护。上门调解制。各信访接待站在做好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同时,还要为遭受家庭暴力、家庭有困难、本人身体有病或行动不便的妇女提供上门维权服务,深入到农户、妇女群众家里,做好宣传教育、情绪疏导、矛盾调处、司法调解等工作。法律援助制。各信访接待站一要积极协调社会各部门,竭力帮助贫困妇女解决生活困难,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二要依托司法部门法律援助渠道,为贫困妇女、女农民工等弱势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三要督促涉及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重大个案的处理。目标考核制。各县区妇联、司法局要分解妇女信访接待站工作目标任务,把维权工作各项指标量化细化,年底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市司法局、市妇联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县区妇联维权工作的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