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市中级法院和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四级维权网络工作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法院(庭)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为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审判开辟绿色通道。按照《通知》要求,安康中级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由法院院长周建明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赵晓旭、安永强担任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领导小组。
安康中级法院根据审判工作实际,以女法官为主体成立了妇女儿童刑事维权合议庭和妇女儿童民事维权合议庭。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本着“以妇女儿童为本”的原则,对家庭困难、无经济来源的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救济,通过缓交、免交、和适当减少诉讼费的办法给予弱势妇女儿童以特殊照顾;对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先执行;对受理的疑难、重大、典型、恶性、社会影响较大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坚持调判结合、依法审理和特殊保护并重的原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为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维护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市中级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将努力在强化工作措施上下功夫:一是广泛宣传聚合力。通过巡回法庭、今日开庭、法苑等多种途径,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达到以案说法、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优质服务保权益。安康中级法院要通过加强组织学习和鼓励自学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组成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精通掌握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法律法规,努力做到既坚持依法公正审理,又注重妇女、儿童特殊权益的保护,最大限度的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考评评比促实效。安康中级法院把妇女儿童合议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检查和指导,通过组织开展年度评先树模活动,调动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主动性。
201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