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侧记

2010-11-30 12:43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切实采取各种措施,全面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1月15日,该院被陕西省妇女联合会、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该院未成年人暨家庭暴力案件合议庭、恒口法庭被安康市妇女联合会、安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安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4名法官被授予“安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设立专业合议庭。该院抽调三名具有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经验的3名法官干警成立了未成年人暨家庭暴力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今年以来,该合议庭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计49件。
     选用专业陪审员。从汉滨区妇联、共青团和关怀下一代委员会选拔任命了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救助困难妇女儿童。不断加大对涉案的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帮扶力度。为经济困难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减免诉讼费用3万余元。向安康市儿童福利院的孤残儿童献爱心捐款1600元,并赠送了玩具和书籍。
     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10月22日,该院与安康市儿童福利院联合举办“温暖1+爱心传递暨社区矫正”联谊会,对在缓刑考验期内的5名缓刑少年犯进行集体回访和社区矫正,并与5名少年犯家长及其所在社区干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向5名少年犯赠送了学习书籍。
    开展“人身保护令”试点工作。该院按照《陕西省人民法院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实施规则(试行)》的要求,经审委会研究制定了《在审理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中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规定》和《在婚姻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两份规定。并对一起儿子虐待母亲的自诉案件发出了两份《人身保护令》,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宣传妇女儿童维权法律知识。利用“3.8妇女维权月”、“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制作专题展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该院还利用电视台、网站开展以案释法,加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对外宣传力度。
     该院通过扎实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创建“平安汉滨”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