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再离婚法官调解破镜圆

2012-07-10 16:26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7月4日上午,安康市汉滨区法院瀛湖法庭精心调解了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二次离婚案件,使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促进了社会和谐。

     代娟(女,化名)与曹军(男,化名)于1982年2月相识,1984年4月开始同居生活,于1988年8月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感情不和,曹军经常殴打、辱骂妻子代娟实施家庭暴力,2011年代娟在忍无可忍之下,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汉滨区法院起诉与丈夫曹军离婚。2011年10月,汉滨区法院因代娟证据不足,遂依法驳回代娟的诉讼请求,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

    2012年5月,代娟再次一纸诉状将其丈夫曹军诉至该院,强烈坚决要求与其丈夫曹军离婚。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高度重视,为妥善处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先后3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都没有结果,承办人就与其子女联系,要求其子女共同给其父母做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同时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心声,得知代娟是被其丈夫的一些粗鲁行为所导致无法与其丈夫共同生活,若其丈夫曹军能够彻底改变过去的一些陋习,代娟表示还是愿意与其丈夫继续生活。承办法官立即给曹军做思想工作,对其殴打、辱骂妻子代娟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愿意痛改前非,给妻子代娟当面道歉,并按妻子代娟的要求书写保证书,最终取得妻子代娟的谅解,双方十分感谢法官挽救了他们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