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法院荣获“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称号

2013-03-14 17:24 作者: 来源: 字体大小:【
  近日,白河县法院被省妇联授予“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想方设法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实效,为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推进我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创新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法制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常年坚持法官深入村组、社区宣讲《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为加大维权工作力度,该法院还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投诉中心和工作站。通过审判“五进”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典型案例报道,推荐优秀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给中小学生讲法制宣传教育课,与中小学校共建法制校园等形式,每年受教育师生达数千人。
  二是全力维护妇儿合法权益。审判中,该院把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0年7月成立了以资深的女性法官、陪审员为主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严厉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对于强奸、容留、介绍、组织妇女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审理女性犯罪案件中,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等民事案中,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审判少年刑事案中,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2012年全院受理的离婚案件调解、撤诉44件,赡养、抚养案6件,调解、撤诉5件。
  三是增强妇女儿童维权合力。该院在做好内部工作的同时,加强外部联动,形成了妇女儿童维权的强大合力。对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主动联系县妇联,邀请所在地镇、社区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并通过典型案件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让广大妇女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增强妇女儿童维权合力。该院在做好内部工作的同时,加强外部联动,形成了妇女儿童维权的强大合力。对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主动联系县妇联,邀请所在地镇、社区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并通过典型案件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教育群众,让广大妇女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