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紫阳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官成功调和了一起老年婚姻纠纷案,家事法官巧用“诊断式”调解,不仅促成了双方和好如初,圆满的解决了双方的矛盾,还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称赞。
吴某与罗某是一对再婚老年夫妻,两人结婚10多年,婚后前几年感情甚好。罗某无子女,在日常的生活中因吴某是刀子嘴、豆腐心,爱唠叨,天长日久男方罗某嫌烦,说不过就动手。5月份两人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冲突,一气之下,吴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家事法官通过对吴某和罗某所在社区和邻居走访了解发现,吴某与罗某的家庭矛盾全系生活琐事而起,并无其他原则性问题,诊断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可能。家事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先后多次分阶段组织吴某和罗某在一起调解,但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争议较大未能调解成功。中秋之际,法官借助吴某的一对儿女,让他们利用中秋团圆日前去探望罗某,接他回家过节,感受家庭亲情氛围,为调解打下铺垫工作。中秋节后收假的第二天,家事法官同陪审员再次把吴某和罗某组织在一起进行调解。
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的举例子、打比方、背靠背、面对面地调解说服,让双方多想对方的好处,放宽胸怀,包容彼此,吴某和罗某都有所触动,原本激动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双方都意识到各自在平时生活中不足之处,表示各自退让一步,尽量挽救这段十多年的感情,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在以后的日子里要相互谅解、相互体贴,多为对方、多为家庭着想。最终双方同意和好,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握手言和,开开心心的离开了法院。
近年来,紫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一直立足化解社会矛盾,平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度重视家事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诊断式“调解,尽可能的探寻当事人矛盾的根源,在送达时就开始贯穿调解机制,通过“劝、谈、教”相结合,发挥近亲属在解决家事纠纷中的作用,动员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亲属参与调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