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对县区妇联和基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推动和开展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生产、生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党委、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代表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做好妇女和儿童工作,关心妇女儿童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妇女组织,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六)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本会主要工作
(一)妇女宣传思想引领。先后举办全市各界妇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开展以“金色阳光幸福成长”随手拍、先进典型宣讲、瞻仰革命先烈纪念场馆等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心向党 扬帆新征程”“党史故事接力”等活动。围绕“双创”“创文”“创优”等中心工作,开展义务宣传、义务清扫、文明交通劝导等活动100余场。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6周年表彰大会。联合有关单位寻找“最美护士”“最美警嫂”“最美女税干”、举办“秦巴明珠生态安康”半程马拉松赛。建好用好管好市妇联网站、微信、微博,指导县(区)妇联加强新媒体建设。以网络及新媒体工作为重点,举办了全市妇联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组建了由372名网评、网宣员组成的全市妇联系统网军队伍。
(二)家庭文明建设。联合有关单位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家庭示范创建活动、编印《安康市最美家庭事迹选编》《安康市优秀传统家训家规解读》2书、举办好家风书法展及“和合家风美安康——安康市最美家庭故事分享会”,邀请沈氏、黄氏族人巡回开展《沈氏家训》《黄氏家规》专题宣讲26场,争取“家风馆”项目支持“汉阴沈氏”“白河黄氏”家风馆建设。联合新闻媒体开展“最美家庭”系列网上投票公示活动、开辟专题专栏90期、发布各类消息400余条。联合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开展 “清廉家风润安康”活动。联合市教育局在儿童中开展“我写我家”“我说我家”“我画我家”“我演我家”等系列活动。举办全市家教骨干能力建设培训班,整合资源成立市家教指导中心,支持汉滨区成立家教指导中心,开展专题讲座和实践活动200余场。
(三)巾帼脱贫行动。会同市人社局、扶贫局举办家政服务、农村电商、手工制作等培训243期,培训妇女2万余人。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救助贫困妇女儿童222名;市县(区)妇联筹措资金106.1万元,救助农村贫困“两癌”妇女231人;启动女性宫颈癌健康促进项目,争取女性宫颈癌检测仪两台,援建宫颈癌病理检测实验室1个。发动女性社会组织筹集资金458.74万元,帮扶贫困妇女4711人。总结推广“4+1”巾帼脱贫模式帮助贫困妇女脱贫成效明显。全省“三秦巾帼脱贫行动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四)妇女创业就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提供就业岗位4.8万个。指导成立市女大学生创业协会,支持成立汉滨女企业家商会、岚皋女企业家协会、平利女子创业协会。大力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帮助1335名贫困妇女创业。指导成立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支持岚皋、紫阳成立“康嫂”家政分公司,发动“康嫂”“红嫱”等家政公司加入省巾帼家政联盟;选派8名巾帼家政员参加全省第三届“秦嫂杯”巾帼家政服务技能大赛。争取项目支持岚皋东兴藤艺合作社发展,组队参加全国妇女创业就业展示展洽活动及 “指尖上的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省(区、市)妇女手工艺品展。
(五)推动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办市政府妇儿工委全体(扩大)会议。争取将镇坪、宁陕确定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省级重点县。牵头组织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县区及市级成员单位督导检查,完成了省政府妇儿工委对我市的评估督导任务。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妇女儿童健康关爱月”活动,并为汉滨、汉阴、紫阳、岚皋争取4辆流动医疗救护车。
(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专题培训158场次,培训 20000余人,印发资料15000余份。会同综治、司法、公安等单位开展“建设法治安康·巾帼在行动”“打击拐卖犯罪”主题宣传和“宝贝回家”认亲等活动。市、县(区)妇联全年接待来信来访582件次,741人次。出台婚调委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问卷调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印发创建活动知识问答和倡议书20000余份,发放《儿童安全保护手册》2000册,联合市综治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积极做好女性人民陪审员推荐工作。
(七)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妇联系统换届和兼职副主席配备工作。开展省级“妇女之家”示范创建和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培树工作。将市女大学生创业协会、市家政服务业协会发展为市妇联团体会员。市县(区)妇联联办妇联干部培训班14期,培训1165人次;选送50余名妇干分别到北京、福州、许昌等地参加上级妇联调训。
三、机构设置及部门人员情况
安康市妇女联合会为正处级建制,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办公室、维权科、科技开发培训科三个科室。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负责承办市关工委日常工作)挂靠市妇联,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县级)。2016年底,本会有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5人。
本会属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设立银行账户1个,为财政零余额账户,账户名:安康市妇女联合会;开户行:工商银行汉滨支行。
四、本会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末本会资产类合计1911630.90元。其中:流动资产172407.90元,固定资产1739223.00元。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房屋1328099.55元(系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4年6月移交市公产局,按公产局统一规定资产登记原单位);轿车212030.00元(系2013年10月由市公产局统一采购帕萨特公务用车1辆,排量1.8T,2015年10月市公车改革统一封停, 2017年4移交过户到市政府办公室名下,2017年5月本会固定资产做下账处理);其他固定资产199093.45元。
五、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总计25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60元;其他收入0.30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度减少93.85万元,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工资不在本单位核算等原因。
2.支出情况:总计255.9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47万元;教育支出1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万元。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17.93万元,原因同上。
3.结转结余情况:2016年初结转结余19.44万元,2016年末结转结余16.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含基本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3万元(人员经费133.67万元,公用经费26.56万元),项目支出76.41万元(用于省妇女儿童民生项目、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六一慰问等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6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18万元、教育支出1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万元(系高春芳同志死亡抚恤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会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会2016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五)“三公”经费等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28万元,比上年减少2.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车革改革后,本会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3批次、26人、0.28万元。会议费支出3.66万元,培训费支出10.47万元。减少原因:本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等财经制度,严控接待规模和标准,严格控制年度会议次数和参会人员,坚决执行公车改革政策,无公车运行费;无因公出国(境),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有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6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没有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大笔支出,2016年通过协议供货和自行采购的方式,购置办公设备1.57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附件
安康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安康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9月8日